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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是创业者及创业搭档对他们拥有的资源或通过努力对能够拥有的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从而创造出更大经济或社会价值的过程。创业是一种需要创业者及其创业搭档组织经营管理、运用服务、技术、器物作业的思考、推理和判断的行为。根据杰夫里·提蒙斯(Jeffry,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困境及解决思路2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困境及解决思路2篇

【篇一】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困境及解决思路
1. 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教育组网上报到登记系统后,一个月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在打印出的登记表下方空白处注明结业日期和回国日期,同时在右上方贴照片一张。(重要提示:1.入学时间是指所要办理回国证明的学历阶段的入学日期,该入学日期应与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所写的入学日期一致;2.结业日期是指完成该学历阶段的注册结束日期,该日期也应与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所写的结业日期一致;3.留学身份是指所要办理回国证明的学历阶段的留学身份,如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访问学者、其他等。)
2. 护照身份页及留学英国签证页复印件(护照身份页指贴有照片的那一页,不必复印整本护照;留学期间如果更换过护照,请提交新旧护照身份页复印件)。
3. 完成学业证明信原件,该证明由就读学校学生注册中心(Student Service Centre)出具,需要注明学习起止日期、就读院(系)和专业,是否成功获得学位。
4. 学位证书复印件, 凡在英国取得学士学位后,继续攻读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学生,在办理留学回国证明时,需提供前一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5. 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可不包含论文成绩;访问学者、科研工作者、研究型硕士以及博士生无需提供此材料)。
6. 回国机票或电子机票复印件(要能够清楚显示回国日期)或 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在入境章处划上“*”号,以明确标识入境地点和入境时间);如果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在办理本科留学证明时,若无法提供机票复印件,可以硕士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机票。
7. “Authorised Signature by Applicants”。因有个别学生提交虚假材料,为了保证留学证明办理无误,请申请人填写授权信,我们将持该授权信到学校核查你的学习情况。
8. 写清地址并贴足邮票的回邮信封,最好用中号信封(A4纸的一半)。寄往中国的信件地址最好用中文写,并在下边写上“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参见信封书写格式),贴1.35英镑的邮票;寄往英国本地的请注意根据信封大小贴好邮资。
(重要提示:因教育组离邮局路程较远,加上教育组人手少,不可能安排人员去邮局寄信。请向教育组提供普通平信回邮信封,不要使用 ①Royal Mail Special Delivery, ② DHL, ③TNT,④Recorded Delivery,否则将会耽误你的收信时间。)
9. 材料核对清单,为加快办理回国证明,希大家提供此清单 (使用此清单者审核会快一些)。
流程:
管片老师在收到材料后,一般20个工作日(即一个月左右,遇有节假日顺延)完成材料审核,但鉴于有些信息需向学校进一步核实,材料审核时间将相应延长出具留学回国证明的期限。申请人可以在自己注册信息中查询材料审核情况,如系统显示审核通过,说明留学证明已经寄出。如果20个工作日后,发现你的个人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可在个人信息中查明不合格原因。若20个工作日后个人信息还是未审核状态,且没有注明不合格原因,说明教育组没有收到材料,请重新补寄材料。
注意事项:
1.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有关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
2. 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还。若您想保留其中的证明信原件,请再提交一份该证明信的复印件,同时做一特殊说明,要求教育组在邮寄回国证明时将证明信原件一并寄回。
3. 教育组不受理电话和电子邮件查询。查询《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情况和信件收到与否,请直接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若确需要咨询,请核实自己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认真阅读此须知后再考虑咨询,若您委托他人向教育组咨询相关问题,也请其先认真阅读此须知并准确了解您的相关信息。
4. 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请仔细检查其中内容,如发现有误,请将回国证明连同情况说明和相应材料寄回曼城教育组,同时附上回邮信封。《回国证明》中毕(结)业证书的名称及号码不要填写。
5. 在英留学期间已在教育处报到登记的同学,毕业回国后仍可以通过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也可以委托在英国的同学或亲戚朋友办理。
6. 如留学回国证明丢失,2个月后可以补办。补办时需要提交带有序列号的报到登记页复印件、丢失补办说明和回邮信封(贴足邮票)。
【篇二】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困境及解决思路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办理办法
2015-08-03 新西兰瑞金特
一、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在中国驻奥克兰总领馆领区(包括奥克兰市、怀卡托地区和北部地区)内的新西兰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且在新西兰居住6个月及以上;
3.取得高等教育证书或高等教育6级文凭及以上资格(进修、学术访问除外)。凡2012年12月1日以前在教育部涉外监管网推荐留学院校以外的学校取得学位、文凭或其他资格证书的,依旧办理《留学经历证明》。
二、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在教育组首页注册系统注册,并填写完整并粘贴近照的《奥克兰领区中国留学生登记注册表》(点击此处下载);
2.学校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证明信应写明申请人入学和毕业的年月日期、取得的学位、学生证编号等信息。
3.护照原件(或中国公证机关的公证件原件,或新西兰太平绅士的公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包括照片页、学生签证页和有效签证页);
4.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6.回国机票行程单及缴费凭证;
7.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经委托方和受托方签字的委托书(A4纸张);
8.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资格满5年的,需提供该外国政府部门出具的未入籍证明。
三、其他要求和说明
1.如果申请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书应说明委托事项,没有固定格式要求。
2.限于人力,我组仅在本“《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办理办法”告知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办理,不受理邮寄申请。
3.取得多个学位或资格证书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我组只就某一学位或资格证书开具一次《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果申请人需要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注明其获得的其他学位或者资格证书,申请人需要按照上述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提供学校证明信、学位或者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成绩单原件。
4.不受理已经加入外国国籍者的申请。新西兰永久居民向新西兰内政部申请未入籍证明。
5.符合上述申请条件,只要申请材料齐全,即可现场签发《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材料不全的,补全后方可办理。办证现场不提供打字、复印和互联网下载服务。
6.《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遗失需要补办的,申请人需重新提交以上申请材料。
7.向毕业院校的国际部索取学校证明信。
8.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收任何费用。
9. 申请人未达到上述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关于学业资格证书等级要求的,可以申请办理《留学经历证明》,申请材料和其他要求与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相同。
10.签证过期时,如果正在申请签证之中,申请人需要提交新西兰移民局提供的有关申请签证付费凭证和有关签证申请的记录资料。护照过期时,必须提交驻奥克兰总领馆签发的有关有效回国证件。